一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
1主观具有过错
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
2违法行为的存在
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因直接违反法律规定抑或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使得该行为具有违法性质。隐私权是绝对权,具有普遍的对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负有不侵犯他人隐私的义,违反这种义进行的行为均被纳入侵犯隐私行为之列,除非有正当合法抗辩事由存在,通常这种侵害行为以作为形式表达,并不必以公开他人隐私为要件。结合行为类型的多样性与隐私内涵的发展性,基本可以概括为两类侵扰私人空间的行为与侵害私人信息的行为。
3损害结果发生
损害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财损失人格利益受损及精神痛苦。侵害隐私并不直接与财利益挂钩,甚至有时根本没有财利益受损,受冲击的往往是人格利益的损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当然这并不否认隐私权遭受损害所导致的权利人经济上的损失。一般讲,只要存在侵害法定权利的事实,即使侵害后果难以觉察或证明,即可构成侵权法的损害。隐私权这种精神性人格权损害后果不易量化,受害人具体人格受损证明困难,但这点并不妨碍认定损害事实的存在。
4具备因果联系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往往具有直接关联性,侵害隐私权的后果表现为权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与私域生活的侵扰,这一事实乃侵害行为所致,换句话说,权利主体因该不法行为遭受人格利益受损。就非财性利益受损与行为方面还是比较容易把握的,出问题的地方是财利益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方面,有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则须借助一定的方法,通常从以下两方面把握时间上有无顺序性,侵害行为是否客观存在。
在看一个具体行为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权的时候,往往是需要根据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入手进行判断的。如果一个行为符合了侵犯隐私权构成要件的内容,那我们就可以判断该行为就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此时就需要行为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二隐私权侵权的法律赔偿是什么
1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2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3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华人民和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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